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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推荐]取消入学资助费 民办学校收费被念“紧箍咒”

  • 红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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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6/14 19: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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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6-14 08:15  来源: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市物价和教育部门将对民办学校的收费进行规范和约束。
  市本级两所民办初中华茂和菁才自创办以来,一直以收取学生入学资助费为主,同时按学期收取较低学费的方式运行。但这笔高达几万元的资助费常常让一些家长望而却步,虽然实施新规后,3年下来学生要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和代收代管费可能会高于之前所谓的赞助费,但却规范了学校收费,也减轻了家庭的一次性负担。
  同时,这也意味着每一名进入华茂和菁才这两所学校的学生,不管是否摇中号,都交一样的学费。
  取消入学资助费
  从今年秋季招生开始,市本级的华茂初中和菁才初中必须取消学生入学赞助费,只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收代管费用。2011年秋季前入学的在校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出台这项规定是根据省里要求,旨在转变民办教育收费方式,规范其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副局长陈青介绍,新政是遵循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回报合理、规范发展的原则,不仅考虑学生家庭负担,也对当前的办学成本、学校的发展资金、社会各界的承受程度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从今年秋季开始,对民办学校收费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本级华茂初中学费为每学期6000元/生,菁才初中学费为每学期5600元/生,该学费已经包括代收代管费用,这意味着今后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赞助费。
  不过,学校可以在这个指导价试行一学期之后,根据运行情况在10%及以内上下浮动,但需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住宿费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中途退学按“学时”结算费用
  根据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的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后,如学生因退学、开除、休学、转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按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计算应收学费和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其中,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的起始时点为开学日,终止时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按1个月计算。
  同时,民办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明年民办高中阶段也将实施此办法
  今年在民办初中阶段实施的政策,明年将在民办高中阶段实施。
  而此次华茂初中和菁才初中的指导价也是参照周边地区最好民办初中的学费标准制定的。
  从秋季入学的这个学期开始,不仅市区民办初中,全市各县(市、区)的民办初中必须按学期收取学费,标准由各地制定,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资助费,如果市民发现有学校违规收费,可拨打12358向市物价局投诉举报。
  其他各县(市、区)民办初中为:江山外国语学校、江山实验中学(初中部);常山县天马中学、三衢中学;龙游华茂外国语学校;衢江区新世纪实验中学。(记者曾晨路)
  
  • 江郎山颠
  • 发表于:2011/6/14 19:58:24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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