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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兔子”吃上“窝边草”入室抢劫罪难逃

  • 红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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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2
  • 发表于:2012/3/14 19:46:39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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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近日,在坛石派出所成功破获的一起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某自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在家门口作案比较隐蔽,不会引起警方注意的。最终他还是被逮住了,难逃法网。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近日,在坛石派出所成功破获的一起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某自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在家门口作案比较隐蔽,不会引起警方注意的。最终他还是被逮住了,难逃法网。

  已过而立之年的周某是贺村镇人,平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苦于无经济来源,便心生邪念。他看到隔壁很多邻居白天基本没人在家,防盗措施也不是很到位,于是便在心里打起了“如意算盘”——到邻居家里“捞”点钱财花花应该是“方便又快捷”。

  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周某每天都到村里的各个角落里闲逛,寻找合适的目标在适当的机会下手。去年6月的一天,经过一番准备,周某通过爬墙顺利进入到邻居毛某的院子内,盗得人民币900元。在尝到第一次作案的“甜头”后,周某又先后在去年的7、8、9月多次进入几户邻居家实施盗窃,累计盗得8000余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辆摩托车。

  一次次的得手,让周某暗自庆幸如此来钱实在容易,以后就可以尽情挥霍了。随后,他又将目标转移到了隔壁的坛石、大桥等乡镇。去年9月,周某窜至大桥镇桥头村的赵某家,正当其借助手机屏幕的亮光实施盗窃时,被房主当场逮个正着。为挣脱房主,周某直接朝被害人头上、身上乱打乱挥,造成被害人轻微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周某最终还是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现周某已被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一静 小飞 秀荣 今日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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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jdc2011
  • 发表于:2012/3/14 21:54:16
  • 来自:浙江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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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我是雨
  • 发表于:2012/3/21 19:57:49
  • 来自:浙江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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