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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11/27 14: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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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周***打进本报新闻热线,询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购房就近入学政策,是否开始执行? 根据《意见》规定,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凡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自商品房购买之日起3周年后,其适龄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教育部门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入学资格,无需提供户籍证明。同一套住宅名下6年之内,只安排1名适龄对象就近入学(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 为此,记者联系了市住建局房管处,工作人员对政策进行了解读。他表示,购房就近入学政策自《意见》出台之日起生效,但是市民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时间界限,必须在今年7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之内购房,才能享受就近入学政策;二是要自购房之日起3周年后,其适龄子女才能就近入学,并不是说一买房就能享受政策,家长们也需提早打算;三是就近入学也有人数限制,除了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外,同一套住宅名下6年之内,只安排1名适龄对象就近入学。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占苗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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