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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还贷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并备齐相关资料

  • 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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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27 14:49:35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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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12月5日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将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

  该政策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的提取业务。申请公积金按月还贷的市民,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在该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还清;三是贷款期间无连续二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逾期还款记录;四是个人缴存账户至少留存六个月的缴存余额。

  “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或等于每个月的还款额,这种情况下办理是比较合适的,其他的情况则要仔细考虑一番。”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员黄婷婷解释,“如果申请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每个月的还款额,将按照每个月的还款额来支取,剩下的公积金余额,只要签了协议就不能提取,一定要解约后才可以。若这种情况,可能按年冲抵更划算。”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想要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的,请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通知要求,仔细阅读后按照具体程序,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来源:江山新闻网    作者:吴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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