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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货车撞人后驶离现场,已被刑拘!

  • 没 心 没 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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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0/18 10:40:20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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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山市
一辆货车路上撞死了人

但驾驶员竟全然不知

原来他一直在干这件事

驾驶员祝某某

在看守所里

后悔不已

......

案情简介

10月15日17时36分许,祝某某驾驶一辆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坛石镇坛石加油站附近路段时,因未保持横向安全距离,与同向由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搭载着王某)发生刮擦,导致电动自行车发生侧翻,电动自行车上乘客王某摔倒在地被货车轮胎碾压造成王某当场死亡、王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祝某某竟驾车驶离了现场。



接到报警后,江山交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调查发现一辆赣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存在重大嫌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全方位追踪,民警终于找到了该车,当时车子正等着卸货。



民警检查该车时,发现车辆的右后轮处有可疑血迹,挡泥板上方有疑似人体组织以及血迹。民警询问驾驶人祝某某时,其竟表示不知道自己开车发生了事故。随即,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祝某某进行传唤调查。

经初步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祝某某正使用手机拨打电话,分散了注意力,未保持横向安全距离,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目前货车驾驶人祝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江山交警提示:


广大交通参与者,今年我市货车事故多发高发,特别是亡人事故同比上升40%。请大家在日常出行时,务必做到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安全,开车时注意观察、不分心驾驶,也请大家注意,大货车盲区请远离。江山交警也将继续对酒驾醉驾、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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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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